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 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日期:2021-01-29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属海口市卫健委下属经费预算管理差额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岗位需求,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基本情况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属海口市卫健委下属经费预算管理差额事业单位,是一所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医院创建于 1957 年,秉承「团结、诚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院训和「心贴心的服务、手握手的承诺「的服务承诺,经过六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海府地区规模较大的集医疗、保健、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医院现编制病床 350 张,实际开设病床 458 张,设有临床医技科室 26 个,配有完善的职能科室。年门急诊 407452 人次,住院病人 15617 人次,手术量 2852 人次,年婴儿出生近五千例,拥有高端设备百余件。能开展二级医院所有诊疗技术。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医院本次面向全国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55 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1)。被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协议后上岗并享受相应岗位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的资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1)。
7、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医院的工作安排。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公布:
通过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示时间: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11 月 18 日。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 报名链接:海南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
 
3. 报名时间: 2020 年 11 月 13 日 9:00 至 11 月 22 日 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 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7)项,图片上传要求以 jpg 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 2MB)。
 
(1)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 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 2 填写并本人签名上传图片);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5)近期正面免冠彩色 1 寸照片;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详见附件 1);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请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陆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和考核
1、招聘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考核、查房和业务能力考核、操作(或读片)能力考核等(具体考核方式待定)。
 
2、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考试方式 。
(1)考试采取现场笔试和面试方式,如疫情出现加重可视情况采取网上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做法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等。
  (4) 面试考官组 5 人。
  (5) 笔试与面试时间与方法:另行通知。
  (6) 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 100 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 2 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8) 考试和考核成绩通过市卫健委、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 3 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试(或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 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 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市卫健委网站、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 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审核后,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市卫健委网站、医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 3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社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本方案由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宗件里横 34 号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9635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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